卫生部日前对1月份媒体对上海脐带血库自存业务不规范,阳性样本仍然入库,收取不菲保存费用一事表态指出,卫生部对此高度重视,已组织专家组对已建立的脐带血库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各地加强对脐带血库质量的监管,明确主办单位的告知义务,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证脐带血库的健康发展。
脐带血作用日益受到青睐
据介绍,脐带血是胎儿娩出、脐带结扎并离断后残留在胎盘和脐带中的血液,通常是废弃不用的。近十几年的研究发现,脐带血中含有可以重建人体造血和免疫系统的造血干/祖细胞,可用于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多种疾病。因此,脐带血已成为造血干细胞的重要来源,特别是无血缘关系造血干细胞的来源,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人类生物资源。
据悉,脐带血中的造血干细胞可以用来治疗多种血液系统疾病和免疫系统疾病,包括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如急性白血病、慢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异常增殖综合症、淋巴瘤等)、血红蛋白病(如海洋性贫血)、骨髓造血功能衰竭(如再生障碍性贫血)、先天性代谢性疾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疾患、自身免疫性疾患、某些实体肿瘤(如小细胞肺癌、神经母细胞瘤、卵巢癌等)。北京市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就已成功地为许多患者提供了脐带血造血干细胞,仅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血液病研究所就已移植治疗了30余例白血病患者,植入率达83%%.目前,我国脐带血的保存质量和移植成功率均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脐带血库全称叫“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是专门提取、处理和保存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并为患者提供查询的特殊医疗机构,并具有相当研究实力的特殊血站。国际上也称之为脐血银行(CORD BLOOD BANK);或生命银行(LIFE BANK)。它包括公共库和自体库。
脐带血目前不仅已能有效地治疗几十种难治性疾病和多种不治之症,而且它所能治疗的疾病种类还在不断地增加,因而日益受到普通大众的重视。据了解,目前,脐带血库的血源有两类,一是捐献给公共库,另一类是自体存储。如果决定将脐带血捐献给公共库,只需填写脐带血捐献的知情同意书,脐带血库对脐带血拥有使用权。如果决定自体保存脐带血,需先与脐带血库签署自体保存协议书,并交付一定的费用,存储者对脐带血有完全支配权。自体保存的脐带血只用于拥有者本人或经拥有者同意转让给其他家庭成员或其他第三者。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是孩子一生只有一次机会保留的重要个人生物资源,储存了孩子的脐带血就等于储存了孩子的一份生命备份,自体储存的脐带血一旦需要使用时,不需配型,细胞活性强,无免疫排斥的危险,移植成活率高,治愈率高,医疗费用低,另外储存的脐带血还能对家庭其他成员有一定的保障。
保证对脐带血知情权和选择权
我国对脐带血库实行全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属地管理的原则。借鉴国际上脐带血库的管理经验,结合国内实际需要,1999年5月,卫生部印发《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3月,卫生部将脐带血库作为特殊血站纳入《血站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在新闻通气会上指出,目前盲目扩大或全盘否定脐带血库的作用都是不科学、不可取的态度。
按照卫生部《采血机构设置指导原则》规定,2010年以前全国规划设置4—10个脐带血库。目前按照《血站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已有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广东省、四川省、山东省6家脐带血库由卫生部批准设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执业。据预测,我国脐带血库公民自愿捐献脐带血的库存量达到7万人份—10万人份,就能满足目前我国儿童相关疾病治疗的临床需要。
有关人士指出,国家提倡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向公共库自愿捐献脐带血,并对其进行有效处理、保存,用于救死扶伤的公益事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公民自愿捐献的脐带血库存量约2.5万人份,已经成功应用于临床移植近400例。对于为了满足公民个人利益需要,由公民自愿出资参加的自体存储脐带血业务,各脐带血库主办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宣传自体存储脐带血的意义,客观地介绍自体储存脐带血的临床作用。在充分保证公民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前提下,应由储户自主选择脐带血存储方式,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夸大宣传。
卫生部要求,相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和有关脐带血造血干细胞设置管理和技术规范,加强对各地脐带血库执业的监督管理,规范脐带血库的质量建设。下一步,卫生部将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对部分地区脐带血库开展的自体存储脐带血业务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管理,确保我国脐带血库建设的健康发展。